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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长期3500、5000这样发工资=严查!

作者:老虎 | 发布时间:2021-12-07
最近通辽市很多企业收到税务局的这样一条信息通知,要求企业做出书面反馈:尊敬的纳税人,您好:经查询,贵公司存在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收入为3500元或5000元的情况,只有基本减除费用,无其他扣除项,此类收入已被列为风险疑点数据,并将影响纳税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请收到短信后,扣缴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核实相关情况,如发现人员信息或申报数据不实、不准的,务必逐月进行更正。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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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您好:经查询,贵公司存在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收入为3500元或5000元的情况,只有基本减除费用,无其他扣除项,此类收入已被列为风险疑点数据,并将影响纳税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请收到短信后,扣缴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核实相关情况,如发现人员信息或申报数据不实、不准的,务必逐月进行更正。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发布的《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

如果企业员工工资都在3500元或5000元以下的注意了,小心被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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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5000元被查了

补税+罚款120万元!




下面我们先来看一个稽查案例:

工资表显示

2018年从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发放的工资基本为5000元左右(含绩效), 员工之间工资差异极小。正常情况下,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员工工资应该有所不同。因此,引起了税务稽查人员的警觉。

进一步调查

核实检查管理费用,发现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中存在大量的员工报账业务,且这些费用的比例太大,已经超过该司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范围。

查阅原始凭证

发现很多餐费、加油费、住宿费、以及由超市开具的内容为“办公用品”的发票。

稽查统计:稽查人员对每个月报销费用进行统计,发现该司员工每月报销的费用多在600-30000元之间,且涵盖每个员工。

针对上述费用的异常情况,该公司最终承认把工资的一部分由员工通过发票报销方式发放,其余部分以工资形式支付。

处罚结果

依法追缴各项税费、罚款共计120万元




其实也不难看出,如果公司绝大多数员工的工资基本一样,还都是在5000元个税起征点附近,税务局不想查你都难。


随着去年社保全面入税,很多企业为了少缴社保,将工资拆分,一部分工资通过公户发放(一般是最低社保基数),另一部分让员工找票抵税或个人账户发放。对于用此方法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建议趁早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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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这6种工资避税方法行不通了!



⑴虚开发票抵扣

有些公司将工资拆分,一部分通过公户发放,一部分需要员工找票来发工资。长期以往,势必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极易引起税务局注意。

⑵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

之前企业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但实行新个税汇算清缴以后,一人一税号,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很容易败露。

⑶大量员工零申报

长期工资在3500元或5000元的,带来的是大量员工零申报,将面临个税稽查。

⑷故意不用公司银行卡发工资

有些企业,工资全部或部分通过现金发放,以此来避税。但当今年代极少有公司拿着一堆现金发工资,这种行为也易引起注意。

⑸补贴未申报个税

有些企业未将话补、餐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等列入工资申报个税,造成偷税。

⑹工资薪金、劳务费随意转化

一些公司明明支付的是劳务费,却因为无法取得发票,而变成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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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将这样审查公司薪资方面



根据企业情况,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账簿中的工资费用项目,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入手实施核查:

01

审核工资支出凭证

检查企业的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计算表,审核工资发放凭证与银行代发工资卡等凭证资料的数据是否对应无差异。

02

核查员工人数、薪酬标准是否存在异常

稽查人员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核实从业职工人数和薪酬标准,重点核实月工资额低于5000元的人数占比情况。

03

检查“账实”差异

审查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与实付工资总额是否对应,核对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是否正确。检查“应付福利费”账户支出情况,核实企业通过该账户发放现金和实物的具体情况,看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04

金三、社保系统联合数据分析

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在数量上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对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人员的比例和收入情况实施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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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须关注的工资薪金8类风险点


为啥税务局一查工资就会有问题?请对照自查一下,企业是否存在以下8类风险点:


⑴ 虚列人员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人员数跟缴纳社保的人员数差异较大;

➣隐藏人数,从而达到小微企业标准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虚列人数分解高工资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未将聘用的退休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公司员工范畴;

➣会计编制的工资发放记账凭证附件仅为银行代发工资的支付证明,而没有人员明细;

➣未及时删除离职人员信息,存在已离职员工仍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现象。

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

⑵ 重复扣减专项附加扣除


员工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新进所得,扣除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此类情况的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⑶ 故意或非主观计算有误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

⑷ 随意变更适用税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⑸ 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公司工资表中始终申报老板一个人或长期只给1-2个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

➣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

➣部分员工虽然发放工资但是无正当理由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公司年终向自然人股东分红但是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公司通过现金发放工资但是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员是否均在金税三期个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⑹ 多次适用年终奖计税办法


公司不同收入的职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不同的职工,不适宜统一选择年终奖处理方式,应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⑺ 工资发放不符合规定


➣公司员工工资长期为0或1元;

➣大部分员工工资都是5000元或者临近5000元;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的工资薪金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的工资薪金差距较大;

➣公司存在让员工寻找费用发票,以费用报销的形式冲抵工资薪金的现象。


公司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得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严格根据工资薪金范围的具体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工资薪金范围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⑻ 未按规定适用减免政策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免征个税的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免征个税是否符合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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